入沪备案
发布时间:2024-04-08
为推动建立统一开放、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秩序,促进建筑企业持续健康发展,现就进一步做好建筑企业(包括工程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招标代理,下同)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
入沪备案所需材料
1,执照副本扫描件,
2,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,
3,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扫描件,
4,驻沪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,社保证明
5,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,社保证明,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
6,驻沪确切地址
7,法人身份证扫描件
8,至少两名二级注册建造师身份证扫描件,注册证扫描件,社保证明
9,现场人员,项目经理,安全员,资料员,材料员等